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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来源: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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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相关问题解答》。针对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是否适用追溯的情况,给予了明确答复:对于2021年5月31日及以前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期限补偿不溯及既往。

这就意味着,在今年5月31日前获批上市的新药,拿不到最高5年的专利权期限补偿。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