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医保局公布文件《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做了进一步规划。
从文件来看,药品实施范围主要为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并且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竞争较充分的临床常用过评药品。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表示:会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
在安徽省上一轮带量采购中,药品范围为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竞争较为充分的临床常用未过评药品及通过一致性评价小于3家的药品。
某种程度上,从安徽省的文件可以看出,过评产品不参与地方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各省的共识。
与此同时,安徽省强调,未来会上下联动,分层推进:积极参加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组织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落实长三角医保一体化要求,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药品联盟采购;有序推进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对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示范指导和统筹调度。
也就是说,安徽省作为老牌医改省份,提出了分层推进带量采购的概念:从全国集采到省级/省际带量采购,再到市级带量采购多层嵌套,这或许是一个典型信号。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带量采购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梯度以及联盟维度的采购体系,分层的最大好处可以“照顾”到区域用药习惯。针对分层,他更看好的是省级主导的模式,国家级“抓大”,省级“放小”,才是成熟的带量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