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广东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促进广东生物医药强省建设,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广东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促进广东生物医药强省建设,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