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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来源:看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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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为浙江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据了解,浙江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包括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监测3类,试行期2年;同时,取消现行按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的“远程会诊”项目。在远程会诊方面,邀请方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意愿组织远程会诊服务,并向患者说明远程会诊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征得患者书面同意,签署远程会诊服务知情同意书,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同时,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价格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据悉,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