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2020-11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关键词:

10月29日,CDE发布通知,公开征求《<新批准上市以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品目录集>收载程序和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并做出了起草说明。

2017年12月,在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实际的基础上,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制定了我国首部《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并正式发布。该目录收录具有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药品,并确定参比制剂和标准制剂,第一批被收录进入目录集的药品有131个品种,203个品规。目录集旨在明确我国仿制药发展的客观标准,指导促进仿制药发展。而从此次的通知来看,《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内的药品将进行调整,并更名为《新批准的化学药品目录集》。

新批准上市以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品。其中,新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应为按《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或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创新药、改良型新药、进口原研药以及仿制药

对于已收载入《新批准的化学药品目录集》的药品,出现下列情形的,药品审评中心应及时将相应药品从《新批准的化学药品目录集》中删除:药品注册证书按程序被予以注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估认为不再符合目录集收载要求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