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这意味着DRGs即将再下一城。

资深DRGs研究人士表示,“这一次的文件算是定规则,相当于为明年全面试点奠基。”从2018年医保局发布《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27号文)开始,DRGs付费试点正式由医保局接管;到2019年,医保局公布30个试点城市名单,随后发布CHS-DRG分组方案,完成定标准的动作。
DRG是一种按病组打包的定额付费支付方式,病人治疗费用“一口价”打包收费后,大处方、大检查、滥用耗材等行为,都会增加医院的成本,而不是提高利润,因此DRG付费会使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本次方案公布的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实际上是过去的大数据DRGs,是基于全样本数据的诊断+操作自动分组。基于客观数据,直接以主要诊断和关联手术操作的自然组合形成病种。
DIP与DRGs最大的区别在于分组方式不同,DIP的分组方式更为简单,其结算单位就是组,而DRGs的结算单位是组以下的细分组,相对来说更加复杂。广东省佛山市是DIP典型试点城市。据佛山医保局披露,2019年上半年全市人次均总费用增长率为0.44%,同比下降90%,全市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而且区域点数法使得医院间互相竞争,大大提高了医院参与的意愿。
“对于药企来说,无论是DRGs还是DIP,都将彻底的改变医院用药的格局。对于带量采购中标品种而言,其价格优势和经济性保障让其获得更多的机会,而对于大量辅助用药、高值耗材等将会是灭顶之灾。”
像苯磺酸氨氯地平最新中标价是每片0.15元,现在有的厂家还能维持1.2元一片的价格,对于这类药品,但随着DRGs政策的深入开展,这种巨大的价格鸿沟将不复存在。对于DRGs政策落地,无论是主动拥抱还是被动接受,2021年都将全面推行,医保支付模式改革推动下的行业变革已经到来。
实际上,国信证券此前提到对药企的影响,国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谢长雁认为,2021年启动DRGs的实际付费,将对临床诊疗、医保控费产生深远的影响,消费属性强、急症用药、终末期治疗以及门诊用药的品种不受影响,且在成本效益考核之下会推动ICL(第三方独立医学实验室)渗透率提升和IVD产业的进口替代,对于核心上游资源(原料设备、专利原料药)的重视也将提升。
